动合同有其特殊的规定,受到民法、合同法、民事诉讼法、甚至消费者法等其他法律分支的影响。 根据 AgInt in EDcl in AREsp 的说法,在古典民法领域,高等法院已经以一种已经成为一种平静立场的方式理解,最终违约并不产及其他先例。我们强烈不同意这一结论,因为我们理解,当违约影响到合同标的或考虑因素之间的平衡,达到所谓的主要或主要义务时,就会造成合同失衡(一者的充实与一者的充实相反)。损害他人的利益),甚至是供应商违反合同,考虑到这种行为损害了消费者的公平期望,直接影响了消费者的经济利益,而消费者的经济利益受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第四条的保护,确实会存在推定的精神损害。